关于对王文飞等六名
优秀共产党员
通报表扬的决定
二0二三年以来,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促所建,在提升奋力引航实效、完善协力管理机制、搭建助力发展平台、探索通力育人新路等方面,务实举措,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涌现了一批思想过硬、作风踏实、业务专精的优秀共产党员。
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示范引领,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零三周年之际,经各党小组酝酿、推荐,中共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对王文飞等六名优秀党员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优秀共产党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全体党员和员工携手并进,忠诚于党、执业为民,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在党建所建“两促进、共提升”工作中再创佳绩。
附:优秀共产党员简介
中共江苏博事达律师
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二0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优秀共产党员简介
(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文飞:男,汉族,安徽马鞍山人,一九九四年二月出生,二0一六年四月入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承办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与马鞍山某广告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李某涉嫌受贿罪案件等均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践行党员律师初心使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刘生辉:男,汉族,江苏南京人,一九八九年三月生,二0一0年六月入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目前担任省律协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生态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律师辩论团副团长等职。曾获得南京市律协《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三等奖,百名刑辩律师工程学员、优秀辩手,环境资源律师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优秀学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学员、优秀辩手,中共南京律师行业委员会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中共江苏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江苏省律师行业主题演讲优秀奖,二0二一年度南京市“紫金杯”南京律师辩论大赛优秀辩手,二0一九年度南京市“金陵杯”青年律师辩论大赛优秀辩手,二0二一年度中共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支部优秀党员,二0二二年度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荣誉。参与大量地方立法项目,负责制订《江苏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参与修订《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参与《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立法后评估,参与《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评估,参与编撰《以案说法—林业行政执法案例评析》。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时文娟:女,汉族,安徽天长人,一九九0年八月生,二0一四年十一月入党,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法学硕士;中级职称(三级律师),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涉外(海事)业务部主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学习党史,重温党领导人的伟大著作作为工作和生活的重要指导。执业以来代理的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超过六十余件,胜诉率超过70%,服务的顾问单位期限超过五年之久;专业特色明显,系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库成员,江苏省律协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委员,在国际贸易、国际商事仲裁及其司法审查、商事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面有独到的认识、研究和实践,曾代理的涉新加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的仲裁请求获得仲裁庭的全面支持。曾参与境内企业香港上市的公司律师工作,参与尽调、访谈、招股说明书中国法律部分草拟与审定;办理了若干企业破产清算、强制清算案件,曾办理的某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首次尝试庭外和解的方式促使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庭外和解而结案事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将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支部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禹 伟:男,汉族,江苏常州人,一九九0年十一月生,二0一三年二月入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副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立法与行政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立法与行政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助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兼职教授。曾任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15)法律事务部专员,后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司法厅工作,担任多家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负责起草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得到全国律协肯定,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律师”“专业特色奖”等荣誉。惟实励新,精进臻善,政治立场坚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团结党小组成员,完成党支部各项任务;承担省市律协相关工作,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参与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社区服务、公益讲座等活动,履行律师社会责任。
袁艺伟:女,汉族,安徽合肥人,一九九0年六月出生,二0一0年九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与证券保险业务部副主任,江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专家成员,淮安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自二0一七年执业以来,一直从事民商法方向的法律工作,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年均处理案件量超过五十件。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坚持参与公益事业,践行党员律师初心使命,曾参与江苏省律协普法微电影拍摄,担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同时,还参与起草江苏省国资委《贸易类合同指引》、江苏省工信委《工业(制造业)企业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指引》,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在公益活动方面,积极参与法律宣讲培训,普及法律知识;深入基层社区,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法律咨询服务,坚持成为社会主义法制下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的践行者。
高鹏翔:男,汉族,江苏徐州人,一九九0年六月生,二00八年入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南京市律师协会产业链专业委员会委员、数据交易与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委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自入党以来,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要求自己,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尽自己的所能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曾供职于华为公司,对大型公司的文化建设、人力制度和激励制度有深入研究。擅长民商事法律争议解决,为江苏省交通厅、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高投集团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办理多个私募基金、PPP项目非诉项目。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撰写文章总结经验、记录心得。善于创新,研究成果获得所内首届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一等奖,与沈勇明律师合著的《论民法典时代的国企合规管理》一文获评第二届“金陵律师论坛”二等奖,与周连勇主任合著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优化》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治助力乡村振兴”业务交流会优秀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