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2024年9月23日下午,本所党总支召开本年度第三次全体会议,党建工作顾问列席会议,党总支书记周连勇同志主持会议。会议议题:学习、讨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研究相关落实、保障工作;研究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研究、酝酿下半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等。(高鹏翔)
2024年9月5日,“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五周年红色戏剧季”在南京雨花剧院隆重开幕。本次活动,由江苏省互联网文化行业协会主办,南京雨花剧院承办,新华日报社新华传媒智库协办。“红色戏剧季”以优秀红色剧目展演与形式多样的红色戏剧活动,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凝聚推动互联网文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本所党员律师窦存银、任之华受邀参加开幕式活动,观看红色话剧《破晓-戊子年腊月三十》。(高 迪)
管理运营
荣誉业绩
2024年9月23日-25日,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立法源头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江苏省妇联举办妇女权益保障专题培训研讨班,对入选省妇联第一届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和咨询专业团队成员和妇联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研讨、交流全省立法源头保障妇女权益的经验成果和妇女权益保障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健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制度。本所副主任许岚、女律师工作部主任卜涛参加上述活动,本所律师许岚、卜涛、杨秀云、任瑞平、马荣组成的团队,入选上述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和咨询专业团队。(行政部)
2024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基本规范》自该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是由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司法厅、本所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规定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提供主体、服务人员、服务内容与要求、档案管理、投诉处理及反馈、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适用于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本所周连勇主任、钟丽律师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规范》研制,围绕其合规性、科学性、规范性及适用性等方面提出了宝贵建议。《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有效提升全国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质量、服务效率和工作成效,提高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周志玉)
公益服务
2024年9月5日下午,本所高级合伙人、女律师工作部主任卜涛律师应南京市建邺区妇联邀请,赴该区莫愁湖街道兆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全区六十多名家事调解员开展《常见家事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专题法律讲座活动。内容包括:常见家事纠纷类型分析、常用法律法规介绍、家事纠纷调解方法、日常接待咨询技巧、舆情风险预测防控等。她结合代理婚姻家事诉讼、调解工作实践经验,与大家分享如何有效地与当事人沟通,准确把握当事人需求,提高家事纠纷调解成功率。在互动交流环节,她还认真解答了家事调解员提出的疑难问题,向她们赠送了《民法典》和《五十例家事案件分析》等业务书籍。本次讲座,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家事调解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卜涛工作室 王子微)
2024年9月25日,镇江市船员党群服务中心举行镇江市船员法律援助工作站暨“江河安澜”公益安全宣讲员、法援志愿者聘书颁发仪式。江苏博事达(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凯旋、王晨受聘担任法援志愿者并出席活动。李律师表示:作为一名法律志愿者,要将社会责任视为己任,积极参与并推动法律公益事业的发展,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帮助公众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致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每一位船员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镇江分所 汤路琴)
业务工作
2024年9月3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扬州市举办全省药品监管法治工作培训班,本所主任周连勇应邀授课(图:上)。他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背景,围绕行政复议理论与实务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剖析,着重从行政机关应对行政复议注意事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复议答复方法和技巧、行政复议工作建议等四个方面予以阐述。省药监局有关处室、检查分局,以及各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对口支援单位市场监管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省药监局法律顾问,共一百一十馀人参加培训。9月23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举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专题讲座,周连勇主任应邀授课(图:下),着重讲授《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审查标准、亮点特色,内容详实、互动案例丰富。在宁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部门)、交通运输工会全体干部,厅规划、信息、宣教中心科级以上干部等五十馀人参加培训。9月30日,周连勇主任还应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邀请,以“高质量开展法治人社工作”为题作业务讲座,从“文件、干部、案件不能出问题”三条底线出发,梳理当前人社工作的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就如何推动人社法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史胜兰、尤 谦、周志玉)
2024年9月12日下午,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和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市凤凰京华大酒店召开。会议审定了2024年江苏省高知名商标和重点商标保护名录。2024年9月13日,江苏省商标协会对拟认定的“江苏省高知名商标”和拟纳入江苏省重点保护商标名录商标予以公示。本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省商标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马鹏程律师作为江苏省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审议活动。(王啸宇)
2024年9月27日-29日,2024年度全国县域律师示范培训班在河南省红旗渠干部学院举办,本所主任周连勇应邀授课,他以《乡村振兴与高质量法律服务》为题,着眼于乡村振兴带来的历史机遇与现实挑战,分析律师应如何推出符合时代潮流、中国国情、基层需要的团队化法律服务,并分享相关实践经验、项目心得。(周志玉)
2024年9月27日,本所合伙人禹伟律师应邀为南京市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培训班授课。他以《基层行政执法的风险防范和应对——以消防救援机构为例》为主题,结合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热点问题、实务案例、注意要点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并围绕新形势下消防救援机构委托执法风险防范和应对技巧等问题与学员互动,获得主办部门领导与学员认可。大队领导、在队全体人员(含派驻街镇的执法人员)以及辅助人员参加培训。(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
2024年9月30日下午,本所主任周连勇、高级合伙人沈勇明应南京市司法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邀请,参加《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草案)》专家论证会,他们基于各自立法经验提出的若干意见和建议受到与会领导的肯定,为这部地方政府规章的出台贡献了博事达的立法智慧。(魏新征)
业务交流
2024年9月14日,南京市溧水区司法局副局长李阳,法律服务工作科科长蔡伟率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熙林、施慧、李晓江、虞柏春等一行莅临本所参观、交流,本所主任周连勇、副主任刘俊、监事周玉、青年律师培养工作部副主任张巍壤等参加接待。周连勇主任介绍了本所的发展历程,周玉律师介绍了近年来团队服务精品化、业务专业化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双方就律所品牌建设、专业建设、对外交流、未来规划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期待末来更加深入的沟通合作。(张巍壤)
2024年9月25日下午,本所刑事业务部在所内召开“监察法修正草案解读与职务犯罪的有效辩护”研讨会。刑事业务部杨秀云主任主持会议,本所主任周连勇、监事长刘能斌,高迪、蔡芸琪、汤震、相振超、尤谦等律师参加研讨。之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监察法(修正草案)》,涉及完善《监察法》总则和有关监察派驻、监察措施和监察程序,充实反腐败国际合作,强化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等二十三条修改内容。研讨会上,本所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任瑞平律师,从专业立法角度对此次修改工作予以解读,与会者共同学习了相关条文,归纳出本次修改的重要方面,并期待增加第三方监督管理、提升辩护律师参与程度等方面的修改内容。会议提出,要积极关注增设监察措施及调查期限调整将对职务犯罪刑事辩护工作产生的影响,深化对修改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为做好后续律师服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蔡芸琪)
团建青训
2024年9月10 日,为庆祝我国第四十个教师节,本所组织开展“青蓝双向奔赴”活动,增进资深律师与青年律师间的业务交流、合作与传承,选派青年律师代表向资深律师代表献礼致敬,并送上诚挚的祝福。(青年律师培养工作部)
2024年9月21日,南京市律师协会在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举办“首届青年律师婚姻家事实务培训班”第五期集中授课暨结业仪式活动。培训班于8月3日开班,一百一十名经书面审查遴选、来自南京都市圈各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参训,最终共有一百零八名学员结业并获得结业证书。本所青年律师培养工作部主任袁洋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作为优秀学员代表分享心得感受。(青年律师培养工作部)
2024年9月30日下午,本所举办律师业务培训活动,邀请本所知识产权业务部主任徐阔律师主讲《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新业态及典型案例精讲》课程。徐律师现任知识高级工程师(副高)、江苏省知识产权骨干人才,曾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负责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质押登记等多项业务,同时拥有专利代理师和律师执业资格,在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快速审查授权、转化运用、保护维权等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在介绍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新业态、新特点的基础上,重点剖析了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的办理心得,强调要善于把握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思路,抓住权利基础、侵权认定和法律责任等重要业务环节,提出了推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建议。镇江、苏州、泰州分所律师以同步线上方式参与了分享。(教育培训工作部、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