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1】4月15日上午,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共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为主题,组织党员律师赴江苏国家安全教育馆参观学习,并瞻仰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碑。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周连勇,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王志燕,支部宣传委员、高级合伙人宣隽及部分党员律师参加活动。
【2】4月22日下午,中共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中共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宁海路支行党支部,在本所举行党建共建签约仪式。农行南京城北支行副行长王盛、个金部总经理倪少俊,农行南京城北宁海路支行行长贾相平、高级理财经理奚伟,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周连勇,党员律师许皓、任瑞平、袁艺伟、汪晴露等参加了签约仪式和党建工作交流。
【3】4月27日下午,本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体党员律师,管委会、监事会成员,各工作部、业务部负责人,青年律师、实习人员代表等四十余人参加了会议。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管委会主任姚彬、党支部副书记王志燕传达建邺区司法局工作方案。党支部书记、主任周连勇主持会议,并对贯彻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荣誉业绩
【4】本月,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连勇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第七检察厅聘请其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的聘书。“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咨询网”,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托互联网搭建的全国统一运行的咨询网络,全国各地检察人员可通过咨询网连线专家库中的律师专家,咨询有关专业问题,助力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疑难复杂案件。
【5】4月7日至8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在常州市武进区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暨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与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为指导试点县有序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地区智力支撑,省农业农村厅组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江苏专家评估组。本所执行主任王兴元应邀参加座谈会,并获聘专家评估组成员。
【6】4月15至16日,南京市法学会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研讨会在江苏高淳召开。本所刑事业务部主任杨秀云律师应邀参会,她和蔡芸琪撰写的论文《认罪认罚"撤回权"正当性依据及规范路径》荣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7】4月21日,《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经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江苏首部红色文化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此次《条例》通过,为南京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为省内其他地方保护红色文化资源提供了样板。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受托承担了《条例》的具体起草工作。
【8】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20)。该报告从最高院2020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55件典型案件,从中归纳出63个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反映该院在知识产权领域处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本所植物新品种业务部主任潘小龙律师代理的被上诉人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诉人秦永宏之间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成功案例入选其中。
【9】4月16日下午,应江苏省监狱管理局邀请,本所主任周连勇、副主任马鹏程参加设置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会。本次评审会由马鹏程副主任担任专家评审组组长并主持。之前,4月6日下午,马鹏程副主任还应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邀请,参加了南京市六合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会。
【10】4月13日上午,应南京市江宁区政法委邀请,本所周连勇主任参加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开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会。针对稳评报告,他围绕评估团队组成和职责分工、风险调查程序是否规范、风险因素识别是否全面、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应急预案是否具体可行等发表了评审意见。据悉,本届园博会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其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协办。
【11】4月22日下午,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魏钟林理事长、项目副主任宋振涛一行,专程来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向周连勇主任等颁发法律援助公益奉献奖杯、证书,对本所热心公益、无私捐赠、奉献法援等方面工作表示感谢。本所法律援助事业部主任单艳、惠民未成年人工作站站长朱敏,行政部负责人,青年律师代表等参加了颁奖活动。
工作交流
【12】4月7日上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办专员卢梦楠来本所参观、指导,与管委会主任姚彬,法律援助事业部副主任、维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周春蕾等,交流了有关法律援助项目办理情况,并抽查了部分归档案卷,对本所承办的项目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给予了好评。
【13】4月11日下午,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胡国庆副主任,郑小梅、邓怡青、汪宣言、雷书娜律师等一行来本所参观、考察,就政府法律顾问、地方立法、行政争议服务等业务工作,与本所律师进行座谈、交流。本所相关业务部负责人、律师乔中龙、王志燕、张指铭、陈高天、穆惠凤等参加活动。
【14】4月15日下午,扬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朱飞龙,率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部分成员成员——副会长蒋敏、梅锦斌、张海川、尤志明,副监事长朱蕾,秘书长宗宏根,副秘书长李伟、王晶、齐笑鸣,到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考察、交流。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本所主任周连勇,执行主任王兴元,副主任刘思文、姜红斌,副监事长徐帮达,党支部副书记、监事王志燕等参加接待、交流。
【15】4月20日下午,徐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艳,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委副书记李艳侠、法制科副科长李珠,徐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副处长吴楠、科员郭孝春,淮海经济区法律服务产业园运营公司总经理张红生、主任王雪等一行,在南京市法律援助管理处处长徐玲、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副局长佴宝良等陪同下,来本所参观、考察,周连勇主任等参加接待、交流活动。
【16】4月21日下午,厦门市律师协会理事、老律师工作委员会和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志龙,率厦门市律师协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洪明、郑少泽、何童欣、林卢意一行五人,到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参观、考察,并与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连勇,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云霞、吕蒙蒙,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兴元、监事长刘能斌、副主任马鹏程、刘思文,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业务部主任杭正亚、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副主任张指铭,律师魏雯等,重点围绕政府法律服务现状与模式,机遇与创新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交流。
【17】4月28日下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一新,副秘书长束建民,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姚正陆,法工委主任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夏德智, 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钟连勇一行来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视察,并调研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慰问政府法律顾问及地方立法服务团队。张一新副主任对博事达所积极开展红色文化资源立法等法律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本所主任周连勇、管委会主任姚彬参加了调研交流。
业务研讨
【18】4月10日下午,根据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指示,本所组织召开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围绕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现状、收费管理突出问题、风险代理利弊、政府及行业价格管理机制等进行调研、交流,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会议由管委会主任姚彬主持,本所副主任马鹏程、争议解决业务部主任张福录、法律援助事业部副主任周春蕾,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刑事业务部曹茜、蔡芸琪以及行政部负责人等参加调研。
教育培训
【19】本月,本所相关业务部会同教育培训工作部,先后举办五期业务培训专题讲座:4月2日下午,法律援助事业部主任单艳律师(上图:下右)主讲《养老是金——老龄化危机与化解之道》;4月9日上午,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业务部董玉泉律师(上图:下左)主讲《涉刑案件的夫妻财产管理与保护》;4月9日下午,企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业务部朱云律师(上图:上右)主讲《关于企业调岗调薪的那些事》;4月23日下午,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业务部马荣律师(上图:上左)主讲《亲子关系确认纠纷的裁判精要》;4月29日下午,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业务部周爱萍律师(下图)主讲《婚姻关系中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20】4月30日下午,本所举办“博事达讲堂”业务系列讲座活动,邀请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曹伊清,主讲《房地产交易相关法律问题》课程。她重点讲解了当前我国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合同管理、销售管理、广告规划,存量房合同管理、转让限制及交易资金监管等法律规制。本次讲座由管委会主任姚彬主持,执行主任王兴元,监事长刘能斌,副主任马鹏程、刘思文,各相关业务部负责人,以及本所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等共三十余人参加了活动。
法律宣讲
【21】4月9日下午,本所主任周连勇作为立法起草课题组专家,应邀参加由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召开的《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金陵民声 · 热点网谈”活动,围绕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就《条例》设定的相关制度与网友进行沟通交流。
【22】4月17日上午、26日下午,本所主任周连勇应邀分别为盐城市大丰区委、区政府及乡镇领导干部和南京市公务车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作《民法典与执政为民》专题讲座。他的讲授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的原则及主要内容、民法典对依法行政的影响等内容展开。
团建青训
【23】4月30日上午,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辩论赛完美收官。管委会主任姚彬、监事长刘能斌、副主任刘思文、郑国华律师、梅伯澄律师(苏州分所)、马源律师、周玉律师组成决赛评委团,并特邀南京市律师辩论团团长王卫东律师担任评委。经过角逐,南京一队(龚亚雪、汤震、刘好)获一等奖,南京二队(相振超、庄园、张一辰、程安萍)获二等奖,镇江队(孙智超、李凯旋、高紫嫣)、苏州队(洪紫琼、吴莘元、刘圣楠)获三等奖。张一辰、刘好、刘圣楠分别获得最佳辩手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