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二三年八月七日,本所周连勇主任携涉外业务部律师端心怡、实习律师尤谦、李洋一行四人,赴马来西亚驻沪总领事馆商务处参访并参加荣誉授牌仪式。
周主任一行受到马来西亚驻沪总领事馆商务领事戴米安(Damian Samson)先生、商务处负责人朱琪(Chee Zhu)先生、马来西亚对外贸易发展局暨贸易与投资处投资领事詹盛福(Steven Cheng)先生、副领事瑞泽乌丁(Mohd Rezauddin)先生以及投资官员万德伟先生的热情接待。
朱琪先生代表马来西亚驻沪总领事馆商务处,向周主任的专程到访表示诚挚欢迎,并带领一行人参观了马来西亚驻沪总领事馆商务处。
戴米安先生表示:马中友谊源远流长,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国已连续第十二年成为马来西亚最大贸易伙伴,近年来马中关系发展势头良好,经济方面合作潜力巨大。他就马来西亚的法律体系类属、当地适用于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法律法规、中国和马来西亚律师的社会角色差异、中国涉企行政合规等热点问题,与周主任进行了探讨与咨询,并就进一步发挥马领馆商务处、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平台作用,深化双方的交流合作交换了意见。
双方举行工作座谈。首先,商务处负责人朱琪先生介绍了马来西亚优美的旅游环境资源及对外国投资者独特的吸引力,赴马签证类型和政策,商务处的主要职能和发展现状以及马来西亚对外贸易发展局暨贸易与投资处的成立历史、业务范围等内容;投资领事詹盛福先生着重分享了马来西亚的重点投资领域、相应优惠政策、“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赴马投资的良好历史机遇,以及他在实务中了解到的中马企业双边投资相关的法律诉求。随后,詹盛福先生向周主任颁发了“感谢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为中马两国双边经济往来提供法律支持”的荣誉证书。
周主任表示,本次到访深感宾至如归,衷心感谢马方细致周到的接待和介绍。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在江苏省内极具专业影响力,倍受客户赞誉的法律服务机构,除传统诉讼业务外,多年来还深耕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行政合规、企业合规等非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为马来华投资企业或中国赴马投资企业,量身定制法律顾问服务。我们有能力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解决企业双向应诉、维权的一些现实问题,为马来西亚企业顺利走进来、中国企业大胆走出去保驾护航。
本所执业律师端心怡、实习律师尤谦、李洋,分别结合在美国、法国、英国的留学及工作经历,向在场的马领事馆官员介绍了各自擅长的业务领域,希望未来能与马来西亚驻沪总领馆有更多交流合作的机会。
本次参访交流活动,既展示了本所涉外业务拓展取得的新成绩,也为本所律师投身涉外法律服务注入了新活力,提供了新启示。未来,涉外业务部律师将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把个人能力转化为业务优势。此外,呼吁对涉外业务感兴趣、有热情的律师,积极参加各类涉外业务交流活动,群策群力推动本所涉外业务加快发展。
(供 稿:尤 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