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1] 7月13日下午,中共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与中共南京市发改委法规处党支部、中共南京市发改委价格和收费管理处党支部开展“携手共建促发展 ·主题教育求实效”党建共建活动,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中共南京市发改委法规处党支部书记、法规处处长张红梅同志,中共南京市发改委价格和收费管理处党支部书记、法规处处长毛国华同志,率两个支部的全体党员参加活动。本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周连勇同志主持活动,本所高级合伙人乔中龙、徐顺生律师,行政总监、党支部顾问金小明,部分党员律师以及青年律师参加活动。(鲍子捷)
[2] 7月13日下午,本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集中学习习总书记考察江苏时强调的“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党组律师工作座谈会对律师的“五点希望”精神并交流体会;研究"对标‘五点希望’工作要求,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研究有关本所《章程》修改补充意见;研究有关“党建促所建”重点项目督办工作等。党支部书记周连勇同志主持会议。(党支部)
[3] 7月28日上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引导全体律师统一思想认识、坚守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更加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推进党建促所建工作,本所党支部开展 “对标‘五点希望’工作要求,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传达司法部党组律师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律协倡议精神,全体律师共同学习、领会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要求;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周连勇同志围绕“提高律师队伍素质,促进高标准服务高质量发展”讲授专题党课;党支部副书记王志燕同志宣读《关于对董玉泉等六位优秀共产党员通报表扬的决定》,党支部委员分别向受表扬的优秀党员颁发了荣誉标牌,周玉、高迪、姚春锋三名同志代表受表扬的优秀党员作交流发言。党支部组织委员周玉同志主持会议,党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部分非党员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等参加活动。(党支部)
公益工作
[4] 本月,古稀老人李新生委托朋友来到本所,致送“重情重义,弘扬正气”锦旗,感谢本所为其代理一起家装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二0二0年末,当事人李老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家庭装修合同,并支付了约定款项。施工后,李老因疫情无法经常去现场监督,装修公司遂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双方产生纠纷,面对诸多问题,装修公司拒绝协商解决,反要求李老支付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并将其告上法庭。面对“恶人先告状”,李老向本所寻求法律帮助。本所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决定当作公益案件免费代理,并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带领实习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收集整理了大量有利的证据提交法庭,最终迫使对方接受了调解方案。敬老助老、扶危助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工作者应尽的社会责任。本案的办理,是本所勇担社会责任、致力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关新政)
[5] 7月10日、11日、13日下午,18日上午,本所高级合伙人、女律师工作部主任卜涛律师以 “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和安全守护” 项目公益律师的身份,冒着高温酷暑,驱车分别赶赴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街道樱驼花园社区、建邺区南苑街道吉庆社区、建邺区兴隆街道乐山社区、溧水区白马镇大树下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家庭亲子关系调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她通过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进程及修改、新增特色亮点,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等“六大保护”为主线,详细讲解了家庭教育、亲子关系、监护抚养、校园霸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她介绍了江宁区乐燕饿死女童案、浦口区养母虐童案、玄武区鲁医生掌掴幼童案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就如何培养独立自强的孩子、营造和谐健康的家庭关系、有效应对学生欺凌、合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等详细讲解,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引发现场家长和孩子们的深入思考和热烈讨论。讲解结束后,她与现场的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互动交流,耐心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家长和孩子们纷纷表示:授课内容贴近生活、生动有趣,解答到位,帮助他们解决了很多困扰和问题。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增强了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观念,在社区内营造了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卜涛工作室)
荣誉业绩
[6] 7月26日,南京市司法局发布《关于表扬2019—2022年度律师行业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近年来,全市律师行业和广大律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推进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建设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助企纾困以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以及律师行业管理服务人员忠于职守、建功立业,促进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南京市司法局对三十个优秀律师事务所、一百名优秀律师、二十名律师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标兵予以通报表扬。本所荣获南京市2019-2022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本所高级合伙人刘俊律师荣获南京市2019-2022年度优秀律师称号受到表扬。(行政部)
[7] 7月3日,本所副主任马鹏程应南京仲裁委邀请,参加“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第二期实习成果展示汇报暨支部共建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南京仲裁委“十佳仲裁员”,他对本次成果汇报展示给予了较高评价,并希望青年律师们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实操技能和沟通技能,追求精细化的法律服务,践行耐心、信心和决心。(李欣颖)
业务工作
[8] 7月6、7日,“三十载 再出发——纪念地方立法三十周年暨新时代新征程法治苏州推进会”在苏州狮山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本所主任、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创始人周连勇、政府法律业务部副主任禹伟受邀参加第二阶段会议。今年是苏州获得地方立法权三十周年,会议深入总结苏州三十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经验,旨在加快推进法治苏州建设,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禹 伟)
[9] 7月12、13日,本所副主任马鹏程律师分别应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湖熟街道办事处,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邀请,参加森林督查图斑120号恢复原状项目、森林督查图斑1977号恢复原状项目、江宁湖熟街道办事处15202300289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南京滨江LNG储配站中压出站管(滨江LNG储配站—江宁河桥)(江宁段)工程项目等五个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会上,他对稳评报告编制规范、评估依据、风险识别、合法性论述、责任分解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对责任主体和第三方稳评机构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起到了较好的指引作用。 (李欣颖)
[10] 7月19日下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发改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奋进力量,南京市发展改革委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活动,邀请本所主任周连勇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题授课。他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背景、核心要义和重要意义等三个方面进行解读,结合发改职能,提出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讲授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和思想深度,又有比较强的针对性,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鲍子捷)
[11] 7 月 26 日上午,“溧水区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专题培训班”在南京市溧水区委党校举行,本所主任周连勇应邀授课。他以“行政执法履职风险防范”为题,对依法行政内涵、 履职风险及其防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并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大量实务案例,诠释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培训活动由南京市溧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来自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五十五名学员参加了培训。(李 洋)
工作交流
[12] 7月3日下午,为促进本所建筑工程业务能力建设,提升青年律师代理相关业务专业水平,切实有效地维护发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本所争议解决业务部组织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建设工程领域常见争议的处理路径的业务交流会,邀请本所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业务部主任周玉律师为主分享人。本所争议解决业务部主任张福录律师主持交流活动。周玉律师援引自己承办的几起典型案件,结合十余年的专业执业经验,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方式与结算争议,建设工程工期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建设工程质量争议司法鉴定的处理思路等三个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分享与交流。参加交流的律师同行们深受启发,积极互动,反响强烈。(争议解决业务部)
[13] 7月8-9日,本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连勇参加中华全国律协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四川省律协乡村振兴法律委员会共同举办的“乡村振兴法律问题业务交流会”。会议以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为主题,旨在探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操作,聚焦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现状,探析律师服务乡村振兴的法律新动向。会上,周连勇主任作“乡村振兴法律服务江苏实践”专题分享,结合有关案例说明了产业振兴及乡村治理的法律需求,以独具区域特色的江苏经验为全国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本所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高鹏翔律师也应邀参加了活动。(乡村振兴研究院)
[14] 7月10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律师协会代表团一行十二人,在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凌盛广、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张正艳等陪同下来本所交流、考察。本所监事会监事长刘能斌等参加接待,向伊犁州司法局副局长王洪军、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杨景,律协监事会监事长罗贤金等介绍了本所概况,并引导客人们参观了业务接待区、律师工作区。下午,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本所主任周连勇参加了南京律协安排的交流、座谈活动。(行政部)
[15] 7月10日上午,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与中国矿业大学法学系在本所举行合作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并启动为期两周的首批学生律所见习活动。中国矿业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法学系主任冯浩、教师吕童,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思文,行政总监金小明,青年律师培养工作部主任袁洋,业务团队律师代表高级合伙人马源,合伙人袁艺伟、高鹏翔、陈高天等出席揭牌仪式及交流座谈。金小明主持活动。(陈高天)
[16] 7月17日下午,本所业务交流会(第三期)如期举行,交流主题为大型设备合同纠纷解决,主分享人为争议解决业务部主任张福录律师。大型设备合同纠纷具有标的额大、技术复杂、合同条款繁多等特点,发生争议时,设备整体是否合格往往成为双方的争议焦点,并且直接关乎合同款项是否应当支付。此类案件的诉讼策略选择,对判决结果影响很大。会上,张福录律师分享了他亲身经历的案件,大家还就一人有限公司提供完整审计报告来证明财产独立时,如何就此发表质证意见等业务事项进行了交流、讨论。(争议解决业务部)
[17] 7月20日下午,南京市宠物诊疗协会会长张伟东、副会长商庆凯、秘书长王跃军一行来本所参观、交流。本所主任周连勇,专职律师窦存银、周阳,实习律师程沁瑜等参加接待。张会长一行参观了本所接待室、办公区、党员活动室、民主党派活动室、法律援助事业部等区域,并与本所人员座谈交流。周主任表示,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对接互动,建立更加紧密的沟通合作机制,共同为推动宠物诊疗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周 阳 )
服务管理
[18] 7月28日下午,本所举办律师执业系列培训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课程活动,本所监事会监事长刘能斌主讲,他结合实务案例,重点介绍了《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律师管理法规、律师行业规则的相关规定,强调律师执业必须严守底线,筑牢恪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思想防线,注重执业权益的自我保护,防范和化解执业风险。上月,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发展,根据二0二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本所启动律师执业培训工作项目,以近年来新入所入职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为重点培训对象,通过集中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管理知识教育,促使其更好地树立诚信履职、敬业为本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执业能力和水平。本次培训活动,由教育培训工作部、行政部共同承办,共七讲课程。前期,已安排《律所文化与团队建设》、《沟通技巧与职业礼仪》等课程。(行政部)
团建青训
[19] 7月14日下午,本所举办 “以花之名 · 传递美好” 花艺沙龙活动。本次活动由女律师工作部承办,旨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缓解日常工作压力。花艺老师为大家详细讲解插花知识,从花卉的品种,到花泥和花篮的选择,再到插花的基本技巧——颜色搭配、花型摆放等,大家都听得很投入。伴随阵阵花香,大家琢磨、构思、品味,按照自己对生活对审美的理解,修枝剪叶,享受了新鲜手作的乐趣和插花艺术的愉悦!(周 玉)
[20] 7月21日,本所第三届律师辩论大赛如期拉开帷幕,举行初赛。本次大赛,由青年律师培养工作部、博事达所律师辩论队承办。先期组建的六支赛队(包括镇江分所一支赛队)参加了赛事。南京律师辩论大赛“优秀辩手”、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王家源律师,南京律师团十佳出镜律师、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周奔律师,南京律师婚姻家事专项辩论大赛“优秀辩手”、江苏玄览律师事务所王珂莹律师以及本所青工部主任袁洋律师、辩论队教练庄园律师担任比赛评委。本所青工部鲍子捷、张巍壤律师担任比赛主持人。此次律师辩论赛,为本所青年律师们搭建了一个展现才华、提升能力、促进交流的学习平台和展示舞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张一辰)
分所动态
[21] 本月,中国共产党江苏博事达(苏州)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应苏州市扬州商会党支部邀请,参与赴西安扬州商会党建交流活动。苏州分所党支部书记王晓兰同志与其他党员同志参观了延安南泥湾、宝塔山、革命纪念馆等党史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开展党建工作交流。近年来,为落实“讲政治、抓党建,强作风、促发展”要求,两个党支部加强沟通,探索构建互通互联的发展模式,推动交流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吴莘元)
[22] 7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魏巧同志在江苏润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有关镇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介绍,为即将在最高院举办的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的发言进行调研。江苏博事达(镇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承举参加了座谈,介绍了工作情况,并提出相关的咨询意见、建议。江苏博事达(镇江)律师事务所作为江苏润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常年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甄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