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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首页 > 专业人员> 陈志刚

陈志刚

高级合伙人
南京
13952047953
czg923@163.com
工作语言:

中文

个人履历

  • 曾就职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南京市玄武环境监测站、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担任过政府部门的环境监测站站长、政策法规处处长等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后,先后在江苏唯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和执行主任。

社会任职

  • 中国法学会会员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华环保联合会会员

服务案例

  • 长期为多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曾主持、参与了徐州沛县、南京溧水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招投标项目等政府PPP曾主持、参与了徐州沛县、南京溧水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招投标项目等政府PPP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南京中北、南京新百、南京化纤等多家企业的股份公司组建、股票上市的论证审批工作以及企业的资产并购重组、国企改制、企业破产、集团组建工作。
    在市政公用局工作期间,曾主持了城市燃气、排水、客运、供水、城市照明、市政工程质量等地方性法规起草及上报工作(均已公布施行),参与省、市人大、政府组织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二十余件建设方面的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
    此外,还担任南京人民政府的立法专家,参与市政府、市人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接受市建委委托,担任南京市城乡建设“十三五”法治规划调研起草等相关事项的负责人,组织专门工作班子提供法律服务。
    参与调研、起草《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目前以市政府规章发布实施。
    服务单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鼓楼区生态环境局、美国向艺有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燃气服务中心、南京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总队、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等。

专业著作、成果

  •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通过不断研究,撰写《行政诉讼中法律问题的研究》、《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理环境纠纷事件的探讨》、《市政公用行业实施特许经营的法律问题》等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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