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1] 9月13日下午,本所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支委委员、党建工作顾问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周连勇同志主持会议。主要议题:传达、学习近期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会议有关精神;传达省律师行业党委有关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研究主题党课活动事项;研究有关党小组组长安排事项;通报、交流律所发展规划调研工作情况;研究青训营、纠错大赛等本年度律所重点工作项目支持、服务事项等,并就相关事项作出了决议。周连勇同志要求,要围绕党建所建融合发展目标,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党支部)
[2] 9月15日,中共南京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揭晓“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征文比赛评选结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全市律师努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南京律师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风貌,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征文活动”。本所党支部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动员所属党员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等认真学习、思考,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推进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联系个人思想实际,积极撰文、应征,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本次征文活动,经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优秀奖十八个。本所党员律师王安琦同志撰写的《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荣获一等奖,党员律师刘生辉同志撰写的《坚定法治信仰,实践二十大精神——青年律师的平凡之路》荣获二等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许斌同志撰写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荣获纪念奖。(党支部)
[3] 9月20日下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政法学院与本所党支部共同在本所召开“律师事务所党建与统战研究”课题调研座谈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徐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江苏省委统战部研究基地律师统战研究院执行院长李严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宋立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法政学院院长助理梁鸿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徐馨、袁飞飞;本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周连勇,行政总监、党建工作顾问金小明,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王志燕,高级合伙人、党支部统战委员宣隽,高级合伙人、党支部纪检委员刘俊,高级合伙人、南京市建邺区政协委员赵洁琼等参加座谈。根据双方党组织签订的党建共建工作协议,围绕课题内容,就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如何按照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结合行业实际,加强与有关统战工作对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履行相关职责,促进协调配合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党支部)
公益工作
[4] 9月20日上午,江苏法治报社副总编、高级记者、系列微电影《人民律师》主创组成员宋世明,专程来本所开展创作调研和采访工作。本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周连勇向他介绍了本所近年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引导参观了本所的服务功能区、律师办公区。周连勇主任,行政总监金小明,省律师协会文化宣传委员会副主任、本所文化宣传工作部主任赵洁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周春蕾,党支部宣传委员、青年律师培养工作部主任袁洋,高级合伙人、文化宣传工作部副主任曹越,知识产权业务部副主任陈益书,启明星刑辩团队律师蔡芸琪等参加调研座谈和集中采访活动。座谈中,宋副主编介绍了江苏省律师协会组织拍摄《人民律师》的主题构想,希望通过作品提炼江苏律师事业发展的显著成就,既彰显人民律师铁肩担道义、依法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形象,又反映律师群体执业过程中的酸甜苦辣。参会律师分享了工作案例和执业感悟,建议主创人员进一步挖掘律师行业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和典型,讲好江苏律师故事,充分反映他们不忘初心使命、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生动实践。(邢 萍)
荣誉业绩
[5] 9月4日,本所与常州市仲裁协会举行仲裁规则修订项目签约仪式。该修订项目系国内首次由仲裁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起草、修订仲裁规则,开创了仲裁规则修订工作公开招投标的先河。常州市仲裁协会会长张翔,本所主任、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连勇等出席仪式。(陈 炼)
[6] 9月6日下午,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举行换届大会,旨在主动融入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国际商事调解优势,有效应对各种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国际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的有效衔接,树立贸促会国际商事调解品牌。近年来,该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守正创新、务实进取,主动围绕“服务政府、服务企业”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法律资源优势,广泛参与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建设,为江苏高水平对外开放行稳致远作出了积极贡献。会上公布了新一届调解中心组织机构、调解办事处和调解员名单,本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姚彬(上图,左三)受聘担任顾问和调解员,其作为调解员承办的埃及公司与常州公司国际销售合同纠纷案,被评为典型案例。本所高级合伙人赵洁琼也受聘担任调解员。(行政部)
[7] 9月25日,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司法厅优秀立法专业团队核心成员许岚律师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第一次审议,认真听取了委员们对《条例(修订草案)》的相关意见。自2017年1月1日《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施行以来,江苏省湿地保护工作步入法制轨道,为国家湿地立法积累了丰富的地方经验,同时也对促进保护江苏湿地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使《条例》更好地适应生态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新变革,并与上位法保持衔接,我省启动《条例》修改工作。本所接受委托后,由许岚、刘生辉、刘涛、相振超等律师组成的业务团队,具体承担该项立法修订法律服务工作。(刘 涛)
[8] 9月19日,“苏商天下” 微信公众号发布江苏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第一批专业人员名单。为依法推进我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关于公开选任江苏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第一批)的公告》要求,经向社会发布公告、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材料审核、商请相关部门和各专业协会审核、省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联络员会议集中研究、社会公示等工作程序,江苏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决定聘请120名同志为江苏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第一批),任期从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本所主任周连勇、副主任刘思文作为中介机构(律师类)专业人员入选其中。(行政部)
业务工作
[9] 9月1日,本所主任周连勇应阜阳市律师协会邀请,前往阜阳师范大学,为该会主办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培训班授课。本次授课,围绕“两公”律师如何在行政机关、企业中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推进行政、企业合规工作进程等内容展开,他呼吁“两公”律师加强与社会律师的联动,全面推进合规工作,提高合规水平。(端心怡)
[10] 9月13日下午,为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法治教育培训要求,进一步推进体彩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本所主任周连勇应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邀请,就《民法典背景下体彩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范》开展专题授课,六十余名南京市体彩系统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周主任结合《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和时代意义,从结构框架、各分编的特色亮点、新时期体彩行业与《民法典》的关系、体彩从业过程中应注意的环节等多方面进行解读,以案释法,既有理论高度又贴合该行业实际,授课内容丰富、层次清晰、阐释透彻,对体彩系统管理人员深入理解和贯彻执行《民法典》,培养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本次授课受到广泛好评,参会人员表示,在下一步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提升运用法典思维和法治思维维护人民权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提升“依法治彩”能力和水平,为南京市体彩领域廉洁从业、体彩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尤 谦)
[11] 9月7日下午,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本所律师穆慧凤受邀进行授课。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实务”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实务操作、争议焦点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对行政机关在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与参训人员展开了交流。(穆慧凤)
[12] 9月12日下午,为切实履行委托执法主体的业务指导责任,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街道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举办2023年度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本所律师鲍子捷受邀为执法人员开展《委托执法中的权责关系及法律风险防范》专题授课,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委托执法的相关规定,分析了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着重通过真实案例讲解了执法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对规范委托执法提出专业建议,有助于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鲍子捷)
[13] 9月14日下午,南京市工商联与本所共同举行 “南京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范工作探索”课题完善座谈会。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钱卫冰,经济处处长程太兵、副处长丁雯、四级主任科员蔡庆春,本所主任周连勇,本所律师赵洁琼、袁艺伟、蔡芸琪等市工商联法律顾问团成员参加座谈。周连勇主任主持会议。赵洁琼律师向市工商联领导详细汇报了课题组工作进展情况。市工商联领导对课题组前期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南京地方特点,进一步完善课题整体框架、内容等提出指导意见。双方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交流。(邢 萍)
[14] 9月25日下午,由南京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组织的 “江北新区柳洲东路公园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工作会议在江北新区综治局举行,本所主任周连勇作为评审专家应邀出席。会议就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稿进行了讨论,周连勇主任针对该项目的评估方案、风险调查、风险估计和评判等方面提出了评审意见。(李 洋)
[15] 9月4日,本所本年度第六期业务交流会如期举行,交流主题为——合同约定对方承担律师费时,二审新发生的律师费如何处理。主分享人为本所争议解决业务部主任张福录律师。本所部分执业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交流。(争议解决业务部)
[16] 9月15日下午,本所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在所内举办“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律师实务研讨”活动,参会律师共同学习了《关于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企业合规业务部成员张涵律师,从“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实操案例”、“同行建议”等四个方面,对律师参与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作主题分享。本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周连勇强调:加强企业合规制度建设,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内在需求,是降低决策失误、防止发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重要手段。互动交流环节,张福录律师提出:企业合规制度的建设,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应当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制定相适宜的合规制度,使企业的发展与合规建设能够并驾齐驱。窦存银律师就如何通过行政指导及企业主动开展行政合规建设,充分运用柔性、审慎执法方式,建立减罚免罚机制等提出自己的观点;尹灏律师结合 “企航” 团队此前为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电商企业提供企业合规服务的实务经验,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在合规管理过程中关注的重点,分享如何有侧重地为企业制定服务清单,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史胜兰律师则针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内在特点及律师实务注意事项等予以分享。本次研讨、交流活动,为本所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合规理论研究及律师实务经验总结,进而更好地推动实务、拓展合作奠定了基础。(封 景)
[17]2023年9月18日,本所争议纠纷解决业务部举办今年第七期业务交流会,本次交流的主题是民间借贷业务,本所律师庄园作主题经验分享,本所部分执业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交流活动。(陈 鹏)
服务管理
[18] 9月2日下午,本所召开二0二三年度第二次合伙人会议,总结、交流今年以来的业务发展和管理、运营工作,凝聚共识,谋划举措,进一步推动和保障本所法律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本所财务部、行政部负责人列席会议,特邀苏州、泰州分所主任等到会交流。管理委员会主任姚彬主持会议。会上,审议了有关律师申请入伙事项,报告了本年度1-7月的财务收支、管理与服务工作等情况。三位合伙人代表,三位分所主任作交流发言。会议特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朴成,专题分享该所推进律师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做法与经验。本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周连勇作题为《谋划业务开拓,推动全所发展》的报告,从党建工作品牌、律所战略规划、律师业务拓展、青年律师培养等四个方面深入阐述,号召奋力打造长三角有实力、有影响力、有文化特色的幸福律所。管委会主任姚彬对会议作了总结。他认为:本次合伙人会议,进一步达成了推进未来发展的基本共识,是一次解放思想、务实举措的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周 阳)
[19] 9月,为适应律师法律服务高质量创新发展和本所法律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工作等方面需要,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网站全新改版上线。网站以发布工作资讯、分享专业成果、传播法律文化为基本定位,在介绍本所的设置概况、发展历程、组织体系、业务资质、专业特色、荣誉业绩、服务标准等基础上,协同《博事达律师圈》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积极弘扬本所及其律师、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诚信履职,敬业奉献,为客户谋价值,为社会张正义的基本愿景,全面、及时地展示本所律师法律服务队伍厚植业务根基,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引领事业发展,助力社会繁荣,增进民生福祉的主要业绩。(行政部)
分所动态
[20] 9月8日上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能力,镇江市丁卯街道举办依法行政与基层法治建设专题培训活动,江苏博事达(镇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承举,律师张曦菡应邀进行主题授课,围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以及违法建设拆除等问题,详细介绍了政府信息的概念、处理流程、法定处理类型,以及违法建设的概念、认定、查处程序等内容。授课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启发性。此外,两位律师也针对大家提出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了解答和交流。镇江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党组、丁卯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政协联络委全体领导、大部制、鑫鼎茂科创、鑫鼎茂物业负责人、各社区书记、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丁卯执法中队相关人员及各社区司法、城管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张瑀芯)
[21] 9月9日、10日,由江苏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法理》杂志主办,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镇江市律师协会协办的“中德法学方法论研究新发展”学术研讨会暨“法学方法论研究的跨学科对话”学术论坛在镇江市润州区九华锦江国际酒店顺利召开,江苏博事达(镇江)律师事务所作为支持方助力会议。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三十余所国内高校,以及来自德国慕尼黑大学、奥格斯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哥廷根大学、弗莱堡大学、汉堡大学、科隆大学、帕绍大学、波鸿大学等十余所高校的一百三十余名法律学者,聚焦中德法学方法论研究主题,开展跨学科对话。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一级研究员孙宪忠,中国台湾政治大学教授苏永钦,江苏大学校长邢卫红,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国际事务院长、欧中法律研究与创新中心主任,欧洲科学院院士托马斯 · 默勒斯,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法理》杂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舒国滢,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蒋浩,本所主任李承举等出席开幕式。李承举及镇江所多位律师共同参加学术论坛活动。李承举在致辞中表示,希望以此会议为契机,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共同培养、造就更多德才兼备、德法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张瑀芯)
[22] 9月20日,为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2023年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提升培训班,江苏博事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晨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方法与意义;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走在前列;人民调解技巧等。此次培训,有助于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进一步提升政策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更好地掌握劳动争议调解技巧和方法。(卢其赛)
[23] 9月23日,第五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的重磅论坛——大运河文旅投融资论坛在苏州开幕。应协办方江苏省互联网文化行业协会邀请,在江苏博事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壮志、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尤谦陪同下,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连勇参加了本次论坛。周主任一行还参观了由苏州文化艺术中心承办,与本届运博会同期举办的2023“苏州之夜”大运河文旅嘉年华系列展览。本次活动,不仅为江苏博事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了与文旅行业专家学者、产业实操行家、投资界资深人士共同探讨大运河文旅项目及运河文旅数字化创新发展新思路的机会,也促进了总、分所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未来,江苏博事达(苏州)律师事务所也将不断增强自身的创造力,增进与总所间的合作互信,助推博事达律所品牌高质量发展。(潘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