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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立法起草服务案例

供稿 | 王崇伟2022-07-09722


服务内容


2020年6月,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启动《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工作。2020年7月,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在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功中标,接受委托具体承办《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服务过程


起草团队接受委托后,围绕委托方的具体要求,结合南京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现实需要,在《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开展了如下法律服务:


(一)组建起草团队,确定各自职责


博事达所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召开团队会议,以地方立法中心人员为主组建了立法起草团队,起草团队成员均有丰富的立法起草经验。除此以外,还吸纳了法律领域专家和公共文化领域专家作为本次立法起草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同时,明确起草团队内部分工职责。如起草团队负责人周连勇统筹立法工作,乔中龙负责总体把关、协调推进,王崇伟负责对接联络市委党史办及相关部门、统筹全稿,任瑞平负责团队内部联络工作等。在此基础上,初步明确条例章节以及各章节承办人,各承办人负责具体章节起草以及后续修改工作。


(二)开展前期调研,明确立法方向


起草团队组建完成后,迅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起草团队收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文化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全国范围内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上位法、同类立法例、学术文献等材料,编纂了三本全面、扎实的立法文件汇编。


起草团队负责人周连勇带领起草团队成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文化的重要论述,分析了全国各地红色文化立法的共性与特点,讨论确定《条例》(草案)主要制度和重要措施。


在深度学习立法背景的基础上,起草团队与牵头单位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办进行沟通,明确立法方向。后由市委党史办组织召开第一次起草工作调度会,会议召集了市文旅局、市规划资源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委党校、市社科院、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市规划设计院等数十家相关单位,深入讨论分析目前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目前已经形成的好的做法。起草团队向有关单位收集了《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南京红色文化品牌建设研究》等重要材料,为后续起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总结相关问题,形成草案初稿


起草团队根据前期调研成果总结了目前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列出了详细的问题清单,比如红色文化资源的定义问题、红色文化精神的保护传承问题、红色文化资源的认定问题等。起草团队深入分析所列问题,明确本次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立法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并将已经形成的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在此基础上,起草团队进行数次讨论,结合市政府批复同意的《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及外省市相关立法,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方案。


起草团队综合《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文化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全国范围内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上位法、同类立法例、学术文献以及提出的初步解决方案等材料,充分论证琢磨,召开数次团队会议,进行多轮的讨论修改,形成《条例》(草案)初稿。


(四)征求各方意见,完善草案内容


完成《条例》(草案)初稿后,起草团队邀请法律、红色文化、党史等领域的数位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从专业视角审视《条例》(草案),听取专家意见。此后,起草团队在市委党史办的组织下,前往六合区、溧水区等基层单位开展调研,研究基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听取各区党史办的意见和建议,前往淮安市、遵义市等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先进地区开展调研,借鉴其宝贵的红色文化保护利用经验。起草团队根据专家意见和调研成果初步修改完善了《条例》(草案)。


在初步完善的基础上,起草团队再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针对现有《条例》(草案)内容,进一步听取专家意见。并且在市委党史办的组织下,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起草团队配合市委党史办、市文旅局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在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亦高度重视本次立法,提前介入相关工作,为起草团队指出问题、点明方向。起草团队大量征求各方意见后,归纳汇总、吸收补充,进一步完善了《条例》(草案)内容。


(五)对接法制部门,保障立法质量


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条例》(草案)趋于成熟。此时,起草团队及时与市委党史办联系,邀请市司法局在报送审查之前提前介入《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市司法局介入后,起草团队与市司法局深入沟通,交换意见,进行多轮修改,力求做出有深度、有质量的精品立法项目,最终形成《条例》(草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稿。


(六)创新宣传方式,注重普法效果


在《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起草团队以博事达所党支部名义,通过南京市律师协会官方公众号向南京市律师提出倡议,倡议全市律师通过自媒体等新形式传播红色文化、义务宣讲红色文化。《条例》颁布后,起草团队以博事达所名义向南京市律师协会提议,开展红色文化资源实地寻访活动,绘制南京红色文化资源地图,以解决部分红色文化资源在电子地图上没有标注或者标注不准的问题。该项活动得到南京近百家律所支持、近千名律师参与,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专业价值


《条例》的顺利出台体现了起草团队敬业、专业、团队、规范的执业理念,《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弥补了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领域的法规空白,同时也是起草团队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条例》以立法形式规范保护利用行为,为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具体指引,让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有法可依。《条例》一方面对文旅、规划、民政、教育以及宣传、党史、档案等部门和单位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另一方面,通过确立保护责任人制度加强对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明确红色文化资源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为保护责任人,负责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条例》的实施更好地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深了群众对南京党史的认知,让群众更加热爱南京这座革命城市、英雄城市,弘扬南京城市红色文化,让红色基因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业务成效


本次《条例》起草工作得到了《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群众杂志》《南京日报》《新华日报》等国家、省、市三级多家媒体的广泛报道,形成了巨大的宣传效应,为博事达所树立地方立法品牌起到了推动作用。并且《条例》起草工作从1000多个申报案例中突围而出,入选了法治日报社与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首届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提名案例。


律师参与地方立法本就是一项新兴业务,涉足该领域的律所并不多,而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正是抓住这一特点,在深耕地方立法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努力打造地方立法专业品牌,形成品牌效应,开拓更多业务。完成本次起草工作后,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又承接了《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镇江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五年立法规划》等立法工作,在地方立法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强劲的实力。


此外,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更是重视总结提升,以期培养更多从事地方立法业务的律师。在总结以往立法起草经验的基础上,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以本次《条例》起草过程为蓝本,研发了法律服务产品“立法后备箱”。该产品旨在为律师参与立法起草提供业务指引,在国内具有首创性,体现了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丰富的立法实务经验,也体现了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锐意进取的团队理念。该产品在南京市律师协会举办的“金陵杯”首届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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