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俄罗斯经贸与投资现状
白俄罗斯2024年GDP达754.94亿美元,同比增长4.0%,工业增加值增长5.5%,外贸依存度超120%,主要贸易伙伴为俄罗斯(占比50%以上)、中国、欧盟。 乌克兰危机持续影响白俄罗斯与传统贸易对象的经贸关系。白俄罗斯与乌克兰、德国、立陶宛和波兰等国货物贸易降幅较大,与亚洲、非洲、拉美等远端国家的贸易关系保持积极发展势头。
中白经贸关系发展顺利。中国是白俄罗斯第二大贸易伙伴,也是白俄罗斯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2023年,中白贸易额为84.4亿美元,同比增长67.3%。其中,中方出口58.4亿美元、同比增长79.9%,主要对白出口车辆及零件、电机设备、机械器具、塑料及制品等;进口26亿美元,同比增长44.5%,主要自白进口肥料、牛肉、禽肉、菜籽油、奶粉等优质农产品和食品。2024年1-9月,中白贸易额为80.5亿美元。
(二)中白双边协定与平台建设
1、关键协定
(1)“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协定:2014年12月22日,双方在北京签署《中国商务部和白俄罗斯经济部关于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议定书》。双方议定在两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经贸合作分委会框架内,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全面提升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合作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2)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2020年12月14日,中国与白俄罗斯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中国商务部与白俄罗斯经济部通过视频方式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白俄罗斯共和国经济部关于启动<中国与白俄罗斯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谈判的 联合声明》,标志着中白双方将围绕相关议题开展谈判,以期达成全面、高水平、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一致的协定。2024年8月,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
(3)货币互换协议:2009年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国家银行(白俄罗斯央行)签署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3年7月,白俄罗斯央行已开始将人民币资产纳入该国外汇储备。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续签了规模为70亿元人民币/16万亿白俄罗斯卢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续签有利于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发展。
(4)避免双重征税协定:1995年1月17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5)投资保护协定:1993年1月11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2、其他协定
2001年4月23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协定》。2005年12月5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旅游合作协定》。
3、平台建设-中白工业园
中白工业园由两国元首亲自谋划、关心和推动,是中白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具体体现,位于白俄罗斯明斯克州斯莫列维奇区,占地面积9150公顷,被誉为“一带一路”上的明珠工程和标志性项目。2015年5月12日习近平主席访问白俄罗斯期间,与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共同视察了工业园,标志着工业园一期工程全面启动。在两国领导人的亲自关心和大力推动下,在中白双方的共同不懈努力下,工业园已发展成一座配套基础设施完备、营商环境优越、招商引资条件成熟的现代化园区。
(1)配套建设工程基本完成。截至2024年上半年,园区一期8.5平方公里基础设施 已基本完成,具备十分成熟的招商引资条件。园区内已累计铺设道路32.3公里,建成道路配套管网及其它各类管网总长400公里,形成经营性用地515公顷。已建成标准厂房10 栋,总面积9万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8万平方米。由中国政府援建的110千伏电站、乌沙河污水处理改造项目、156套公寓住宅楼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2)工业园区招商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24年6月,中白工业园共有居民企业134家,总协议投资额近15亿美元。按照企业资本来源国划分,居民企业来自13个国家,涉及机械制造、综合物流、电子商务、医疗制药、研发等领域。
(3)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不断落地。2017年5月,白俄罗斯颁布《关于完善中白工业园特殊法律制度》的第166号总统令,为园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是园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2021年6月11日,卢卡申科总统签署了中白工业园总统令,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制度、优化了投资环境。2023年6月1日签署了白俄罗斯共和国第161号总统令,旨在推广创新与传统中医,推动园区制药、医疗器械与设备生产项目发展,简化药物与医疗器械的注册和再注册流程,为进一步促进中国生产的生物活性食品添加剂在白流通创造条件。
(三)中国对白投资及合作
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2023年,中国对白俄罗斯直接投资流量389万美元;截至2023年底,中国对白俄罗斯直接投资存量7.93亿美元。
目前,中国在白俄罗斯投资的主要项目:一是美的集团与白俄罗斯地平线集团在2007年10月联合成立了“美的-地平线”合资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在白投资的实体企业;二是北京住总集团、北京首旅集团等国企2014年投资1亿美元兴建北京饭店;三是华为从2001年开始在白俄罗斯开展信息与通信(ICT)投资;四是白俄罗斯吉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厂于2017年11月17日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落成,是中国与白俄罗斯的首个汽车合资项目,也是白俄罗斯国内目前唯一运行的乘用车生产企业;五是潍柴动力与白俄罗斯马兹集团于2017年9月13日在中白工业园内成立马兹潍柴合资公司生产潍柴发动机。
(一)贸易主管部门及其职能
外交部:主管对外贸易政策,负责制定对外经贸政策、参与国家对外经贸领域的重大谈判(如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协调国内市场保护并采取必要措施、 举办境外国际经贸研讨会等。
反垄断监管和贸易部:主要是协调建立国外商品运销网、协调外贸活动、协调国内外参展活动、负责发放进出口许可证及开展外贸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业务。该部的主要职能侧重于执行国内贸易政策、完善国内市场机制,执行贸易、公共饮食领域内的监督、保护消费者权利等。
经济部:主要负责制定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与经济发展有关的各领域 政策,稳定宏观经济。该部与对外贸易有关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制定投资政策和吸引外资,制定并实施与独联体国家发展经济合作的措施等。
(二)贸易法规
白俄罗斯的外贸活动由白俄罗斯宪法、白俄罗斯对外贸易法和白俄罗斯其他法律管理。同时,白俄罗斯作为欧亚经济联盟成员是关税同盟和经济一体化的参与者,应遵守和执行欧亚经济委员会的有关贸易法规。
(三)进口与出口管理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白俄罗斯对商品质量和数量的检验未作强制性规定,根据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进行商品数量和质量的鉴定,相关具体事务由工商会负责。欧亚经济联盟境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查措施主要包括:登记、检验、证明(申报证明、证书)、产品检验、产品安全登记、兽医检验、卫生防疫检验。
强制STB认证:根据白俄罗斯国家法律规定,一些产品必须在取得强制性STB证书后才允许在白俄罗斯境内销售或使用,如家用电器、食品、纺织品、化妆品、儿童用品、照明产品、农机设备、焊接设备、消防设备、升降机、建筑产品、车辆等。白俄罗斯进口家电的产品安全、技术参数执行ISO9000标准,原则上同其他欧洲国家一样。
(一)海关管理主管机关
白俄罗斯海关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管海关的活动,下设9个海关,负责查验商品和运输车辆通过白俄罗斯边境的事务。
(二)关税制度
一般对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根据报关价值加海关手续费或者消费税。增值税率的多少依进口商品的种类而定。标准税率为18%或10%和0%。白俄罗斯企业进口的高科技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可免征增值税。
(一)投资主管部门
白俄罗斯经济部投资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国家投资领域的政策;参与制定实施积极投资活动的办法,创造稳定经济增长的条件;制定加强同外国在投资领域合作的措施;确定国家经济需要外资的规模等。
(二)外资法规
白俄罗斯投资行业的法律法规有:白俄罗斯投资法典、白俄罗斯总统令标准法律文件、白俄罗斯民法和其他法律、白俄罗斯参与签署的国际协议和投资协议等。
(三)外资优惠政策
(1)除白俄罗斯参与签订的国际协定中另行规定以外,外资企业及外国投资者依据《税法》和《海关法》规定的各种优惠措施纳税。
(2)利润税优惠:根据白俄罗斯有关法律规定,外资企业与白俄罗斯本国企业所缴税种相同,只在利润税方面有一定优惠,即外资占30%以上股份的合资企业以及独资企业,自获利之时起3年内免征利润税(贸易型外资企业除外),如该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白俄罗斯产业发展需要,则在上述3年优惠期后再减半征收利润税3年。如果外资企业在注册之日起,第1年内法定资金到位50%,第2年100%到位,就可以获得利润税优惠权,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则全额缴纳利润税,不享受优惠且以后也不享受。在其他税种上,外资企业与白俄罗斯本国企业均按同等税率上缴税金。
(四)投资领域的规定
白俄罗斯《投资法》未对外国投资者采取歧视政策,即与本国投资者享受同等待遇。对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限制主要集中在金融业,包括:银行业不得超过50%,保险业不得超过30%。如超出上述额度,白俄罗斯央行和财政部可取消相关外国投资者的注册登记,或向其颁发特别许可证以继续开展业务。
白俄罗斯鼓励外国投资者参与的领域包括:
(1)汽车工业:2009年4月4日,白俄罗斯第175号总统令《关于发展白俄罗斯汽车工业的措施》向在白俄罗斯境内设立汽车组装厂的投资者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
(2)运输和物流:鉴于白俄罗斯所处的有利地理位置,白俄罗斯政府制定了长期战略规划,强调大力发展过境运输和物流服务业,在白俄罗斯境内建立物流中心。
(3)房地产业:大力发展居民住房建设是白俄罗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之一。对住房的要求是高标准,低能耗。
(4)创新和高科技研发:创新性发展被列入白俄罗斯《2016-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纲 要》。白俄罗斯政府认为,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基础是创新性发展、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降低各类消耗、提高中小企业比重等。
(5)机械制造业;机械制造业是白俄罗斯的基础性行业,但该行业大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设计寿命已消耗80%左右,急需进行现代化升级改造和企业改制。目前,该行业企业亏损严重,白俄罗斯政府鼓励外资在这些企业投资,以助其渡过难关。
(6)能源工业:由于缺少资金,白俄罗斯能源工业改造进展缓慢。根据白俄罗斯官方预计,白俄罗斯能源综合体约60.4%的设备已经使用26年以上,而其设计寿命平均为 25-30年。60%以上的锅炉、汽轮机和45%的管道已超过设计使用寿命。为此,每年需2.6-2.8亿美元的资金投入。白俄罗斯还希望外国投资者投资建设可替代能源项目,如水电、风电、沼气发电、地热发电等。
(7)食品加工和农业:白俄罗斯是独联体国家中肉制品和奶制品的主要生产国。
(五)投资方式的规定
白俄罗斯《投资法》规定,在其境内的投资活动以下列形式实施:
成立法人,购置财产或财产权:具体是指法人法定基金中的份额、不动产、有价证券、知识产权项目的所有权、租赁、设备、其他基础设施。
成立外资企业:通过新注册或者购买非外资法人机构的股份,以及整体或部分购买企业,作为财产方式成立的外资企业。
近年来,为了创造有利的引资条件、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白俄罗斯对国有财产私有化,以及将国有单一制企业改革为开放式股份公司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目前,可通过股份的拍卖和招标、企业的拍卖和招标,以及通过委托管理出售股份公司股份等方式实施私有化。
(六)外资安全审查的规定
白俄罗斯反垄断监管和贸易部是负责管理经济集中(即经营者集中),根据相关法律调节国内自然垄断主体行为的政府部门。2013年12月12日,白俄罗斯颁发了《关于反垄断活动和发展竞争法》,旨在不断完善业已建立的反垄断监管法律架构,规范了经济实体在进行股份、基金份额交易时的监管程序,对经济实体重组、商业组织和经济实体协会的设立等行为的管理等。
(七)基础设施PPP模式
PPP模式即白俄罗斯国家私人伙伴关系,系指国家与商业企业开展合作,借助私人领域资本和资源实施一系列重大社会领域项目。
企业在国家私人伙伴关系框架内可参与实施的领域包括:道路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及公共服务、卫生领域、教育及文化、体育、旅游、通信、能源、加工制造、物流仓储、石油及天然气供应、天然气开采、农业生产、国防、科研、信息及电信技术等行业。
(一)税收体系和制度
根据白俄罗斯税法,现行的税收按照地域特征与依法调控征税的主体级别分为国家税费与地方税费。
(1)国家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利润税;不在白俄罗斯境内通过常设代表机构进行经营活动的外国组织收入税;个人所得税;不动产税;土地税;生态税;自然资源开采(征用)税;外国汽车类交通工具通过白俄罗斯公共道路过路费;离岸税;印花税;领事签证费;特许证费;海关关税与海关规费。
(2)地方税费包括:养狗税;疗养税;采购税。
白俄罗斯实行的是属人税制,对本国公民和拥有白俄罗斯永久居住权者进行全球所得征税。对于在一年中停留超过183天的外国人也实行全球所得征税,但可以通过提供在所在国完税证明来抵扣相应的税款,对于一年中停留期少于183天的外国人只征收其在白俄罗斯获得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二)主要税赋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一般税率为13%。纳税人从白俄罗斯境内外所获得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货币酬金和津贴。不同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税率可为9%、16%。
组织(税务代理)应在实际支付时,直接从纳税人收入中扣除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收周期为一个日历年。私营企业主个人所得税的报告期为日历年的一个季度、半年、9个月,以及一个日历年。
(2)增值税:一般税率为20%,不同情况下税率可为0%、10%、20%。
增值税周期为一个日历年。根据纳税人的选择,增值税报告期可以为日历月或日历季。在上一报告期后的次月20日之前,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交报税单(核算)。上一报告期后的次月22日之前缴纳增值税。
(3)利润税:白俄罗斯针对单位总利润、红利以及单位加算的等同于红利的收入征收利润税。适用于交易价格(与同一人交易)高于600亿白卢布的对外贸易,以及市场价比交易价低20%的房产交易。基本税率为18%、红利税率为12%、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利润税率为25%。
利润税周期为一个日历年。纳税人在上一税收周期的下一年度3月20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交利润税申报单。
(4)不在白俄罗斯境内通过常设代表机构进行经营活动的外国组织收入税:该纳税人是指不在白俄罗斯境内通过常设代表机构进行经营活动、但在白俄罗斯境内获取收入的外国组织。根据不同的收入类型,收入税税率为5%、6%、10%、12%和15%。
此外,还需缴纳消费税、不动产税、生态税、土地税、自然资源开采税,以及居民社会保障基金与退休基金强制保险费,雇主为员工缴纳生产中意外事故与职业病强制保险费。
(三)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白俄罗斯境内已有7个自由经济区,其中包括中白工业园。自由经济特区在白俄罗斯国家法律中具有特殊地位,特区企业在开展商业活动时享受比一般地区更优惠的特殊法律制度。
利润税税率降低50%;自由经济区入驻者销售自产商品(产品、服务)获得的利润,自其宣告获得利润之日起五年内免缴利润税;免除位于自由经济区内的建筑与设施的不动产税(不论其使用方向);在白俄罗斯境内销售其在自由经济区内生产并作为进口替代商品的产品只对其销售额的10%征收增值税;免缴从2012年1月1日起注册为自由经济区入驻者在自由经济区内的土地税(该土地提供给入驻者用于建设项目,包括项目设计和建设期),但免缴期限不超过自其注册之日起的5年。
通过前文的概述,我们已经对白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有了基本了解,但跨国经营的复杂性使得法律环境风险成为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下面从多个方位,对风险评估事项予以介绍,希望有助于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有效识别和应对挑战,降低潜在损失,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中,能够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
(一)政治与地缘风险防范
1、政治稳定性评估:白俄罗斯政治体制具有威权特征,总统卢卡申科连任后政策预期较为稳定,但需关注权力过渡风险及“颜色革命”潜在压力。建议企业通过国际智库报告、白俄罗斯政府政策动态等渠道持续监测政局变化,并与中国驻白使馆保持密切联系。
2、地缘安全应对 : 白俄罗斯与俄罗斯深度绑定,境内部署俄制核武器及军事设施,面临北约军事威慑加剧的风险。企业应避免投资敏感行业(如国防、能源),并在合作协议中增设“不可抗力条款”,明确因战争、制裁导致的退出机制和赔偿方案。
(二)经济与金融风险管控
1、经济结构单一性应对 : 白俄罗斯外贸依存度超120%,高度依赖俄罗斯市场及能源进口,易受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和俄乌冲突外溢影响。建议企业优先选择多元化市场布局,例如通过中白工业园辐射欧亚经济联盟市场,分散单一市场风险。
2、汇率与通胀管理 : 白俄罗斯卢布与欧元挂钩,但2024年实际通胀率达5.2%,汇率波动风险较高。企业可采用人民币本币结算(中白本币结算占比已超40%),或通过远期外汇合约锁定汇率成本;同时优化本地采购比例,减少进口依赖。
(三)法律合规与税务优化
1、法律体系适配 : 白俄罗斯属大陆法系,法律复杂且执行透明度待提升,需重点关注《投资促进法》、《税法》及2025年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例如,新税法明确数字代币交易征税规则(高科技园区企业税率为9%),建议企业提前调整财务结构,避免税务争议。
2、行业准入合规 : 需提前核查白俄罗斯《投资促进法》及《公司法》对特定行业的外资持股限制及禁止领域。(能源、矿产领域外资持股上限49%,且需政府特批;农业用地仅限租赁,禁止外资购买。)建议企业委托专业涉外律师团队完成尽调,确保股权结构合法,如企业入驻高新科技园,还可申请高科技园区资质以享受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低至6%)。
(四)制裁与供应链风险规避
1、美国次级制裁应对 : 白俄罗斯因与俄罗斯密切合作,部分企业可能被关联至美国制裁清单(如SDN清单)。建议企业审查供应链,避免涉及《共同高优先级物项清单》(如集成电路、雷达设备)的出口,并建立“制裁筛查系统”,实时监控交易对手是否被列入黑名单。
2、本地化供应链建设 : 优先与白俄罗斯本地供应商合作(如机械制造、化工领域),减少对俄罗斯物流通道的依赖。例如,明斯克拖拉机厂全球市场份额达96%,可提供高性价比零部件。
(五)社会文化与运营本地化策略
1、文化融合与社区关系 : 白俄罗斯商务谈判注重长期信任,建议通过行业协会、中白联合商会建立关系网络;参与教育、医疗捐赠项目以提升企业形象,减少社区抵触。
2、员工与股权本土化 : 外籍员工占比不得超过30%,且需为本地员工缴纳社保。鼓励管理层本土化,例如合资公司中白方持股不低于30%,以提升政策支持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法律政策咨询:介绍白俄罗斯的整体法律体系、司法制度,详细解读与投资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企业了解当地对外资的准入条件、优惠政策及限制领域。
2、尽职调查:对目标投资项目或合作方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包括审查目标公司的注册登记、股权结构、资产状况、合同债务、知识产权等,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企业设立与运营阶段
1、公司设立:协助企业完成在白俄罗斯的公司注册手续,包括确定公司类型、起草公司章程、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营业执照等。
2、合规运营:指导企业遵守白俄罗斯当地的劳动法规,制定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同时,帮助企业了解并遵守环保、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日常运营合法合规。
(三)合同管理阶段
1、合同起草与审查:起草、审查和修改各类商务合同,如买卖合同、合作协议、租赁合同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防范法律风险。
2、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若发生合同纠纷,根据合同约定和白俄罗斯法律,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并代表企业参与相关程序。
(四)知识产权保护阶段
1、申请与注册:协助企业在白俄罗斯进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注册,确保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当地法律的保护。
2、维权与纠纷处理:监测市场上是否存在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一旦发现侵权,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如发函警告、提起诉讼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税务筹划阶段
1、税务咨询:为企业提供白俄罗斯的税务政策咨询,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税种的税率、征收范围、税收优惠等方面的信息。
2、税务筹划:根据企业的投资贸易活动,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同时,协助企业处理税务申报、纳税等事宜,确保企业遵守当地的税务法规。
(六)其他
1、跨境法律事务处理:协助企业处理跨境投资贸易中涉及的中国法律事务,如境外投资备案、外汇管理等,确保企业的跨境活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2、危机应对:当企业遇到突发法律事件,如被政府部门调查、遭受诉讼等,及时提供应对策略和法律支持,帮助企业化解危机,减少损失。
白俄罗斯作为“一带一路”欧亚枢纽,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技术输出与市场拓展的双赢机遇。然而,机遇与风险并存,企业需构建“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多维风控体系,依托中白工业园等平台深化本地化,同时强化合规审查与应急预案,通过专业涉外律师团队处理合规争议,优化税务筹划及财务审计,方能在复杂环境中稳健发展。
(注:本文根据白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世界银行及中白工业园2025年最新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白俄罗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公布数据,综合相关情况进行整理,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