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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首页 > 专业人员> 汪晴露
南京
18752000470
18752000470@163.com
业务部门(团队):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业务部
工作语言:

中文

教育背景

  • 江苏警官学院本科毕业

个人履历

  • 执业以来,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担任多位客户的私人法律顾问,办理了上百件涉及婚姻家事的案件,尤其对婚姻家事类、企业法律服务等民商事案件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

社会任职

  • 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双护”项目讲师
    南京市未成年保护公益法律志愿服务团队志愿律师
    江苏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校外实践导师

服务案例

  • 邱某与贺某离婚纠纷案,成功促成诉前调解,并达成委托人预期诉求
    周某某与余某某离婚纠纷案,成功促成诉前调解,并达成委托人预期诉求
    邢某与李某、朱某某婚外情赠与纠纷案,诉请基本获得支持,并成功追回婚外情赠与财产
    孙某与张某、钱某婚外情赠与纠纷案,经庭审后对方撤诉
    陶某与杨某婚约财产纠纷,成功促成调解
    徐某与曹某探望权纠纷,基本支持委托人的诉求
    时某某与马某某变更抚养权纠纷,驳回对方的诉求
    李某与李某变更抚养权纠纷,成功促成调解,为委托人争取到抚养权
    杨某某与杨红某析产纠纷,胜诉,诉求基本获得支持
    龚某某与某房地产公司购房定金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成功退还定金
    上诉人高某某与被上诉人顾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改判
    上海某文化传播公司与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广告合同纠纷,反诉获得支持
    代理江苏某建设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达成庭外和解,对方撤诉
    代理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达成诉中调解
    代理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件,全部驳回对方仲裁请求

专业著作、成果

  • 曾主持省一般课题《非正当谋生形态的实证调查研究》,并荣获公安部第八届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一等奖
    发表论文《浅析非正当谋生方式及解决措施》(《法制与经济》总第350期)
    参与省教育厅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时代的民意表达法律问题研究”
    参与江苏省文物局课题“与文物保护相关执法标准与考核细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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