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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交流会——办案路径的选择与突破

供稿 | 博事达2023-08-10437



二0二三年八月七日,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业务交流会(第四期)如期举行。本次交流的主题——办案路径的选择与突破,主分享人为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鹏程律师。


方法论是一种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理论体系。律师充分运用方法论,巧选办案路径是成功代理案件,赢得信赖,实现当事人诉求的重要基石。交流会上,马律师围绕主题,主要分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法律适用上的突破;二、对象选择上的突破;三、层级管辖上的突破;四、预判沟通上的突破。他通过自己办理的多个案例,详细分享了面临复杂案情,如何从上述四个方面着手解决,精彩纷呈,干货满满。略举一二例如下:


在一起债权纠纷的案件中,原告为香港某资产管理公司,起诉多家公司返还借款和承担担保责任。在基本案情不利于我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如果采取惯常的思路,我方当事人面临的败诉风险极大。庭审时,马律师根据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其在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提供证明其主体资格以及进行诉讼行为的相关文件,同时这些文件须办理公证、转递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原告要出示相关公证证明材料的要求,法院始发现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经法院释明,原告向法院申请一定期限,补充办理证明文件。但是,期限届满后,原告仍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文件,遂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他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在案情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出其不意,另辟蹊径,从法律适用上突破,赢得了主动,最终为当事人避免了近千万元的损失。


除此之外,马律师还分享了一个通过提升法院层级管辖,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件中,委托公司面临某区人民政府四个部门联合强拆,联合部门已对其厂房和设备进行评估,约为三百万余元。鉴于该案在当地影响很大,关注度高,马律师认为提升层级管辖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虽然明知有败诉的风险,仍坚持以该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中院提起一审诉讼。后效果不佳,又代理上诉到省高院。最终,在三级法院对受理的多起关联案件通盘考虑的背景下,通过谋求和解,取得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九百余万元的利益。


交流过程中,马律师还围绕如何选择被告、如何与相对方沟通协调等方面问题,分享了几个重大疑难典型案例,与大家开展互动研讨。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面临绝境,风险较大。对此,他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自加压力,挑战困难,积极谋划路径选择,不走寻常路,成功地将不可能变为可能,反败为胜,堪称路径选择的成功案例。交流活动中,大家踊跃发言,对律师诚信尽责,拓宽视野,善用方法,选择办案路径,寻求案件突破达成了不少共识。本次业务交流活动,取得了圆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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