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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5-06
护航企业出海 “攻略” (马来西亚篇)
当全球产业链的潮汐涌向东方,马来西亚——这颗镶嵌在马六甲海峡的明珠,凭借其多元文明交融的底蕴与得天独厚的枢纽辐射优势,已成为中国企业布局东南亚的黄金航道。当下,RCEP的东风催动贸易壁垒如冰雪消融,“两国双园”的旗舰正串联起跨越山海的产能纽带;“东方硅谷”的智慧星火与绿色能源的碧波交相辉映,在热带雨林的沃土上孕育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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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25-06
护航企业出海 “攻略” (尼日利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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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25-06
本所代表应邀参加东南大学建校纪念答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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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25-05
二0二五年五月本所活动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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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25-05
胡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法律适用分析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顺应时代的法律制度,目的是通过强化承包人工程款债权的优先性保障农民工薪资报酬。《合同法》、《民法典》虽规定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但并未阐明权利来源、权利主体范围与优先性等问题,所以,在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法律适用中存在诸多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缓解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适用部分矛盾,但《企业破产法》、《民法典》等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和有关执行异议司法解释的施行,使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适用中遇到的问题也更趋复杂。目前,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适用中的主要问题,为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适用主体、起始时间等。对于上述问题,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本文力图在各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适用问题进行观点梳理,结合司法实践提出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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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25-05
护航企业出海 “攻略” (白俄罗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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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25-05
史胜兰:迈开律师 “出海” 第一步 (赴港参训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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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5-05
护航企业出海 “攻略” (肯尼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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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25-04
二O二五年四月本所活动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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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25-04
传承 “五四” 精神 激扬青春风采——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与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 “五四” 青年节主题活动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与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 “律动青春 · 聚力同行”—— ‘五四’ 青年节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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