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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南京
18651888831
496604239@qq.com
工作语言:

中文

教育背景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学学士

个人履历

  • 刘俊,南京市律协副秘书长,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党总支纪律委员。任江苏省律协企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诉法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校友导师”
    律师执业十二余年,专注于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争议解决等领域,长期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丰富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并荣获南京市司法局2019-2022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社会任职

  • 南京市律协副秘书长
    江苏省律协企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
    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律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校友导师”

服务案例

  • 刑事案例;
    为刑事再审案件中申诉人李某某提供辩护,李某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积极向省检察院、省高院提交辩护意见,省高院最终采纳辩护人意见,依法将“有罪”判决改判“无罪”
    为一审判处死刑的绑架杀人案上诉人周某依法辩护,二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终审依法改判死缓
    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郑某某依法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并提交书面律师意见,成功予以撤销案件
    为容留卖淫一案中江西籍吴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成功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并在审判阶段成功为其作罪轻辩护,最终由法院适用缓刑
    为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周某依法辩护,涉案金额5亿余元,公诉机关指控其为主犯,辩护人罪轻辩护后,法院认定其为从犯,最终由法院适用缓刑,在长期羁押后重获自由
    为骗取贷款罪一案中王某依法辩护,涉案金额6000万元,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法院最终适用缓刑,在长期羁押一年多后重获自由,现在案件仍在二审,辩护人依然坚持无罪
    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中章某某依法辩护,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改判适用缓刑,现在案件仍在申诉中
    为受贿一案中戴某某依法辩护,辩护人提供有效辩护,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公诉机关指控受贿数额二十余万,一审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二审发回重审,最终法院认定受贿数额7万余元,重审改判一年八个月,并在审判阶段取保候审,宣判前重获自由,现在案件仍在申诉中
    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案中陈某某依法辩护,被告人被批捕后长期羁押一年多,法院最终认定情节严重,仍适用缓刑,判三缓四
    为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邢某某辩护,检察院以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不予批准逮捕,取保候审;妨害公务罪经检察院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
  • 民商事案例;
    成功代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孙某某、孙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件,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追回购房人拖欠三年多的百万购房款
    成功代理某装饰有限公司诉中电某某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院全部支持我方诉请,判决中电某某集团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
    成功代理南京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南京某某广告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历经一审、二审及执行阶段,终为委托人追回居间费及利息计两百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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