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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22-07
甲公司与乙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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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22-07
“假离婚夫妻” 共同债务是否可以内部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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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22-07
朱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开庭后检方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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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07
吕某、刘某龙、刘某危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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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22-07
曹某等二十六人诉南京某集团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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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22-07
H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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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22-07
A公司与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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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22-07
某资产管理公司与某企业、某企业破产管理人租赁保证金破产抵销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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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22-07
江苏某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南京某软件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在本案中也有诸多可供参考的裁判规则及注意事项:其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动机并不当然等同于其合同目的,计算机软件开发需求应以涉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详细设计方案为准;其二,软件开发方初始交付的软件通常需要进一步完善,需委托方对软件进行充分测试以提出改进需求,进而开发方进行改进优化,各方应积极履行其权利义务,怠于履行的一方,应承担不利后果;其三,软件开发合同的各方履行情况,应注意保留证据材料,通常以邮件、微信作为日常往来沟通的媒介。重要时间点,如上线时间、验收时间、测试回函,需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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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2-07
打响种源安全保卫战
“南粳9108”水稻品种权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授权江苏G公司独占实施该品种权。2019年水稻播种季节,江苏G公司发现K公司、董某某、曹某某、杨某某等被告使用标注为“水稻种子”的彩色包装袋销售假冒的“南粳9108”水稻品种种子的侵权线索后,向当地农业农村局进行举报。经农业农村局向K公司、董某某、曹某某、杨某某及购种人调查,认为K公司等经营的涉案水稻种子来源于收购的商品粮,违反了《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注释2)以及《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系生产、销售假冒“南粳9108”水稻种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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